关于学科带头人遴选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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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学科:
学校于2011年10月27日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十二五”期间重点学科和扶持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现将此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第一,本次遴选学科带头人的学科范围:
省级重点学科:药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内科学、口腔临床医学、麻醉学、免疫学;
校级重点学科:再生医学、生理学、卫生毒理学、胸心外科学、心内科学、整形外科学、病原生物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护理学、肾内科学、神经病学、药物分析学、外科学(二级学科)、口腔内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扶持学科:遗传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制药工程、体育教育训练学、人文医学、英语语言文学、生物医学工程。
第二,学科带头人侯选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合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学科带头人应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博士生导师在57周岁以下。
3、学科带头人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二项:
(1)专著(教材),近五年公开出版本学科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合作完成)或国家本科规划教材(主编或参编)或省部级规划教材(担任主编或副主编或参编2万字以上)。?
(2)论文,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含10 篇)。
(3)获奖,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三大科技奖励或教学成果奖1项(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过省部级三大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获国家级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一发明人)。
(4)科研项目及经费,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总经费在10万元以上),且各类科研项目累计到款总额3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含体育、艺术类)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总经费在2万元以上)。科研经费以项目获批准时经费为依据。
第三,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请填写《遵义医学院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及《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实绩基本情况统计表》(2006年1月1日-2011年12月1日)(表格样式请从通知后附件下载),并准备好近五年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实绩材料(复印件)备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必须对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做出政治表现、业务水平、科研成果以及发展潜力的评定,择优筛选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将推荐结果和材料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如未经过此程序者,学科办一律不接受该申请者的申报材料。
第四,一个学科点只设一个学科带头人岗位,同一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都可申报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岗位(含跨学科申报),申报三级学科--胸心外科学、心内科学、整形外科学、肾内科学、口腔内科学学科带头人岗位者不得再申报内科学、外科学和口腔临床医学的学科带头人。?
第五,考虑各学科申报的实际情况,现将材料报送时间作适当调整,各学位分委员会请于2011年12月30日前之完成所属设岗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包括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扶持学科),并于2012年1月4日下午6:00以前报送各《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及《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实绩基本情况统计表》(简装)一式12份,《推荐学科带头人信息汇总表》1份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以上材料均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
第六,请各二级单位务必尽快做好所属学科人员的宣传、发动与组织申报工作,特别要将此通知内容转发至下属各科室或教研室负责人,科室或教研室负责人要组织所属教职工召开专门会议对遴选文件(《遵义医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遵医院办发〔2011〕4号文件)及遴选通知内容进行学习和布置相应工作,凡未按时间和标准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者,后果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8609629。
附件:《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实绩基本情况统计表》、《二级院部系推荐学科带头人信息汇总表》、《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及《学科带头人遴选日程安排》请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whrbank.com/xzzx.asp?dep=学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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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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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