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35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31号)和《关于做好遵义医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近期开展了各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和学生座谈交流工作。
学校副校长余昌胤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徐林教授、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龚其海教授、研究生院黄厚今教授、彭慈军教授、徐祖才教授、田梅教授、谢铭教授、研究生院思政科科长张必丽老师及研究生院培养科工作人员,于5月9日至21日赴深圳、成都、大连、贵阳等9家联合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督导,并召开学生座谈会。
作为贵州省唯一一家连续两年取得省学位办抽检学位论文全部合格佳绩的高校,为进一步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我校今年盲审率提高至50%,其中对各联合培养单位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100%抽审,并制定了详细的答辩工作安排,同时根据抽审评议结果,按“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再审”及“不同意答辩”等进行处理。
从近2周的督导工作来看,此次联合培养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和学位论文质量总体较好。我校督导专家们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工作的质量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这对于提高我校各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及改革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研究生座谈会方面,与各联合培养单位研究交流了临床学习、科研实验、论文发表以及待遇方面等内容。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部分导师疏于对学生培养;少数论文整体内容或实验设计出现一些错误,以至于实验结果和结论缺乏可信性;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关系化;部分学位论文的撰写仍待规范加强,特别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培并轨后,如何保证学位论文撰写质量;少数答辩流程缺乏严谨性。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导师自身素质和导师组队伍建设;加强学位论文开题督导工作,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和追踪管理;树立诚信观念,杜绝学位论文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联合培养单位管理制度,重新完善并签定相关培养协议;严肃答辩程序,实施管理部门的行政干预行为;遵循“宽进严出”原则,开展学位分流和淘汰制;研究生导师负责制与招生名额挂勾等。
余副校长一行还与各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交流,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带去学校的关心问候,了解大家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增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归属感;另一方面将学校最新通知动态告知大家,就大家最关心的毕业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培等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另外,张老师就研究生的“医德医风”“诚信”“学术道德规范”等方面做了强调,希望大家能不负众望,做一名合格、知感恩、优秀的遵医研究生,为自己添彩,为学校争光。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强化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势在必行,也需要从源头抓起,注意平时培养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对待。本次研究生答辩督导和交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为我们后续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到底要培养怎样的人才,怎样去培养人才?如何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特别在专业学位纳入规培之后,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