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及综合实力,根据《思南县引进人才试行办法(修订)》思委〔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才引进对象
(一)各类专家:获“省管专家”称号,在省内外各领域领先的地(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地管专家。
(二)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学科带头人。
(三)紧缺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四)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范化培训毕业人员。
二、引进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紧缺专业具有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紧缺专业二本学历、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我院派出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属于引进人才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引进人才在医院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能低于8年。
三、引进方式
通过人才引进、调动、聘用等方式到本院工作。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凡引进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医院予以认可,并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凡引进人员享受的待遇:1.是符合条件享受县委、政府有关人才引进办法给予政策待遇条件的,这由政府给予,如果政府取消政策补助就自动取消。2.是享受医院同级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三是享受我院给予的特殊优惠待遇。
五、特殊优惠待遇
(一)签定8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博士、正高职称专家、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的专家,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家,医院奖励安家补助费50-80万元。
(二)签定8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有学科带头人能力的,医院奖励安家补助费40-70万元,发放方式同上。
(三)签定8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硕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医院奖励安家补助费20-25万元。
(四)签定8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属于我院急需紧缺专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医院补助安家费20-30万元。
(五)签定8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范化培训合格医师,医院补助安家费18万元。
六、引进人才的管理与考核
(一)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递交申请到人事科,经人事科资质审核、领导批准、经院考核细则考核合格后,医院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医院与引进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履行服务期限、聘用纪律、工作条件、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权利和义务,作为发放待遇的依据。
(三)引进人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可享受同级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试用期时间到所在科室及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对所引进人才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及时辞退。
(五)医院对引进的相关人才具体享受的特殊优惠待遇,根据个人能力、科室情况及综合考核情况,以此方案为基础进行面谈。
七、执行时间:从2017年职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